来源:锡盟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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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切实履行好盟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在机构改革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39个盟直部门“三定”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
近日,结合全盟社会安全稳定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根据盟安委会成员单位调整实际,由盟委编委印发《关于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盟直6个机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为全盟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