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机制,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编办部署要求,依据市委编办《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二机编办发〔2017〕31号),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9月29日对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共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名,按照5%的比例抽取事业单位4家(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中心、二连浩特市额仁社区服务中心、二连浩特市防雷中心、二连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现将实地核查结果公示如下:(附后)
二连浩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中心 |
抽查人员 |
任燕、李鑫、王伟星 |
回执情况 |
被抽查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1年9月29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证书正(副)本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2、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执法人员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和法人证书进行实地核查。4、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抽查情况 |
1、本单位对外挂牌名称以及公章名称与市委编办批复的名称一致;2、每年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 |
公示内容 |
1、回执单。2、《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3、抽查过程、抽查结果。4、全过程留痕照片。 |
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 |
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悬挂在醒目位置。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二连浩特市额仁社区服务中心 |
抽查人员 |
任燕、李鑫、王伟星 |
回执情况 |
被抽查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1年9月29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法人证书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2、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执法人员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和法人证书进行实地核查。4、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抽查情况 |
1、本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2、证书需要变更经费来源;3、每年按时提交年度报告,需补缺的年度资产负债表。 |
公示内容 |
1、回执单。2、《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3、抽查过程、抽查结果。4、全过程留痕照片。 |
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 |
正本要求悬挂,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期间进行变更,本单位财务提供相应年度资产负债表。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二连浩特市防雷中心 |
抽查人员 |
任燕、李鑫、王伟星 |
回执情况 |
被抽查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1年9月29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2、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执法人员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和法人证书进行实地核查。4、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抽查情况 |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悬挂;2、法人证书上住所与实际的住所不符;3、缺年度报告;4、部分年度报告后附资产负债表未归档。 |
公示内容 |
1、回执单。2、《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3、抽查过程、抽查结果。4、全过程留痕照片。 |
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 |
完善档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需悬挂至醒目位置,要求住所变更。 |
备注 |
无 |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二连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抽查人员 |
任燕、李鑫、王伟星 |
回执情况 |
被抽查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1年9月29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法人证书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2、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执法人员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和法人证书进行实地核查。4、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结果 |
合格 |
抽查情况 |
1、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基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2、本单位名称以及公章名称与市委编办批复的名称一致;3、财务独立;4、法人证书正本悬挂;5、缺少部分年度报告书和变更申请书。 |
公示内容 |
1、回执单。2、《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3、抽查过程、抽查结果。4、全过程留痕照片。 |
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 |
完善年检、变更档案。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