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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全面部署推进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

来源: 锡盟委编办
      11月25日,锡林郭勒盟召开盟委第30次委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客观要求、落实机构改革部署的重点环节、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关键举措。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印发相关指导和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系统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各项改革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和落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改革精神,不断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体制机制。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各级组织部门负责改革统筹协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人事划转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的政策指导,承担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及人事调整等工作;财政部门强化改革保障和苏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等工作;纪检监察、宣传、政法、保密机要、政府办、国资委、司法、审计、档案、政务服务等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二要落实改革任务。根据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盟委、行署将印发改革工作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任务。各旗县市(区)要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苏木乡镇(街道)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旗(县、市)直部门、苏木乡镇和街道推进改革的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按政策按时限按要求推进落实。三要把握改革进度。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盟、旗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分阶段、分环节落实。其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盟、旗两级同步推进,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中央和自治区明确设置的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其他领域和苏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方面,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人员转隶、机构挂牌、“三定”规定、“五定”方案印发等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优化上级机关对苏木乡镇和街道的领导方式等各项改革任务。四要严明纪律规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涉及机构编制人员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确保机构、职责、队伍、资产、档案等按要求按时限调整到位。盟委改革办、盟委编办会同盟直有关部门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五要强化舆论引导。认真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加深对改革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宫升)